1、职工照顾证明资料向地点单位提交书面申请(单位记账动作附件),付出并填写《咸阳市住宅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2、单位对《咸阳市住宅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实质及相关证明资料考查,签订单位定见并加盖行政公章。
3、职工持《咸阳市住宅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住户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份)及相关证明资料原件、复印件到核心营业大厅审批柜台打点审批手续。
单位包揽人代办的还应提交包揽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职工身份证原件可免去。
6、职工或包揽人持支取柜台出具的付出单据到指定银行打点提款或转账还贷手续。
注:1、购房、还贷和单位代办提取时,应同时供应售房单位、还贷账户和单位根基(结算)账户的名称、账号和开户银行。
2、因工作安排打点转移时,调入单位在市公积金核心缴存的,由支取柜台打点内部转移手续;调入单位在其他地市公积金核心缴存的,需持调入单位公积金缴存地点公积金核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并证明收款账户的名称、账号及开户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