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咸阳公积金发布最新公告,“关于开通西安-咸阳(暨关中平原城市群)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异地贷款提取还贷业务”。
此次,为西安与咸阳两市公积金中心,联合试点开通“西安-咸阳(暨关中平原城市群)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异地贷款提取还贷”业务。
全力推动西安-咸阳公共服务一体化及关中平原城市群住房公积金高质量协同发展,提升服务质效。
是经城市群各公积金中心协商,决定搭建关中平原城市群住房公积金服务平台,并在该平台优先推出关中平原城市群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异地货款提取还贷业务。
在关中平原城市群内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偿还关中平原城市群内非缴存地公积金中心贷款的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
就在去年8月,西安公积金中心发布关于“关中平原城市群住房公积金协同发展互认互贷有关事项”的通知,确定了西安等11个城市,实现住房公积金互认互贷。
这些城市包括宝鸡、咸阳、铜川、杨凌、运城、临汾、天水、平凉、庆阳市以及延安、三门峡。而没有出现的渭南和商洛,在此前已经实现同城化办理。
助力于区域人口、产业的融合,同时能活跃住房交易,吸引更多周边城市人群置业,是实现“平原城市群协同发展”的重要举措。
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住房保障功能,方便城市群人员在西安购房,更能享受低房贷利率,切实减轻流动人员的置业负担和顾虑。
具体而言,在咸阳缴存的公积金,能够提取出来用于偿还西安的房贷;同样,在西安缴存的公积金,也可提取用于偿还咸阳的房贷。